农业工程学科建设专项研究生指标属于追加指标,不占老师已有招生指标,由学院综合考虑进行分配。在分配专项指标时,须遵循以下原则:
1. 主持2021年实验室项目的导师原则上要有专项研究生;
2. 优先考虑学部已经认定的导师;
3. 可以分配给有意向从事农业工程学科研究的导师。
复试时需要学生签订告知书,说明属于专项,毕业论文是农业工程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