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工程学部专项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江大研联发〔2024〕1号),现开展认定农业工程学部专项研究生(以下简称专项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
具备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农业工程学部研究团队成员。其中,农业工程学院相关人员无需认定;已经经校研究生院认定的具有指导农业工程专业博士的导师、经农业工程学部认定具有指导农业工程专业硕士的导师不需要重复认定。
2.认定程序
指导专项博士研究生的导师,由导师提出申请,学部初核后,研究生院审核认定;指导专项硕士研究生的导师,由导师提出申请,学部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材料要求
有意向申请者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农业工程学部专项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和农业工程学部专项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以学部研究团队为单位提交到农业工程学部(耒耜大楼925),其中农业工程学部专项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申报书、汇总表、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zbxb@ujs.edu.cn。
4.其他说明
学部已经认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见网址:https://ttiame.ujs.edu.cn/rcpy/dsmd.htm;研究生院已经认定的具有指导农业工程专业博士的导师名单见历年江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附件1:农业工程学部专项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农业工程学部专项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
江苏大学农业工程学部
2024年6月3日